******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止2025年3月3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7,329,900.00元,利息 8,013,351.42元,其他权益160,310.00元,债权合计25,503,561.42******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利息截至日:2025年3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权益 | 担保类型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有限公司 | 17,329,900.00 | 8,013,351.42 | 160,310.00 | 最高额抵押+保证 | ******有限公司、柳彦霞、李钢宝。 |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榆林市东沙望湖路北、金沙路东汇金绿园小区商场约21000㎡******有限公司承担案涉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借款本息的未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
欲了解详细信息请登陆公司网站******。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3月31******有限公司******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为准。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秦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9-****** 、******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纪检审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88663759
分公司纪检审计举报邮箱:cczcs******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