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段)气盾坝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50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50
标段(包)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段)气盾坝采购
标段(包)编号 ************500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
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和方式 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
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水利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邮箱 yhjd1pe163.com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0124工会活动中心3、4层
联系人 孟女士 电话 ******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邮箱
公司
h1dzbgse163.com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02门市
联系人 张颖 电话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总供货/服务/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特许经营/工
期(日历天)
1 ******有限公司 91.98 ******.00元 合格 70
2 ******有限公司 85.92 ******.00元 合格 70
3 ******有限公司 82.24 ******.00元 合格 7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
项目经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理(负
责人)
姓名
1 ******有限公司 张晓军 无
2 ******有限公司 周冬 无
3 ******有限公司 王寿光 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 ******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3 ******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