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攸县肥料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30日
株洲市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攸县肥料采购)(包1)(包2)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5】00005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攸县肥料采购)(包1)(包2)
首次公告日期: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修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类似业绩 20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个有机肥料相关业绩,计10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计5分,此项最多计10分; 计分说明:本项最多计20分。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未提供不计分。 |
质量认证 30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覆盖范围含有有机肥料生产和销售服务相关内容并在有效期内的,每个计10分,本项最高计30分,未提供的计0分。 计分说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企业实力 20分 | 投标人获得过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或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与肥料相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计20分,获得省级与肥料相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10分;获得市级与肥料相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5分;不累计计分,满分为20分,未提供的计0分。 计分说明: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发明专利 10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肥料相关领域方面的发明专利,且在有效期内,每项计5分,最高计10分。 计分说明: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人员配置 20分 | 投标人具有从事农学、土肥、环保、植保、农技推广、植物营养、生化等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的,每人计10分,中级职称的,每人计5分,初级职称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20分。 计分说明: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退休人员需提供本单位退休证明和劳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类似业绩 30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个有机肥料相关业绩,计15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计7.5分,此项最多计15分; 计分说明:本项最多计30分。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未提供不计分。 |
质量认证 45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覆盖范围含有有机肥料生产和销售服务相关内容并在有效期内的,每个计15分,本项最高计45分,未提供的计0分。 计分说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人员配置 25分 | 投标人具有从事农学、土肥、环保、植保、农技推广、植物营养、生化等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的,每人计15分,中级职称的,每人计10分,初级职称的,每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25分。 计分说明: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退休人员需提供本单位退休证明和劳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林业局
(2)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3楼
(3)联 系 人:彭挺立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东帆国际大厦2105-2106
(3)联系人:李麟、曹立芝、匡丹
(4)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