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第2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506FJ-140001001)
******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第2次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6FJ-******1
各申请人:
******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申请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1: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中 第3.4条,1、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 条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4条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3.4条要求内容;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要求内容; 请明确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分包意向协议书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是否需要填报相应内容后提交到申请文件中?若不需要是否可以填写不适用或者打斜杠?若需要提供,请明确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万元)、以及拟分包金额,是否以882.49 万元为基数计算?
答:如申请人为中小企业,则无需分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如申请人为大型企业,则需要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分包,并需要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申请,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资格预审申请阶段,上述“合同总金额”以882.49 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在完成资格预审后的投标阶段,“合同总金额”是指投标人投标总报价。
问2:请明确该项目设备安装施工员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问3: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条款9.5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5******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应附验证码或报告编码,可使用微信“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扫码查验,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使用“审计报告查验”功能,输入报告编码进行快捷查验。请问此资格条款是否可以取消?目前大多数投标人不符合此条款,违背了竞标的公平原则。
答: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要求是按照此通知设置的,没有违背公平原则。本项目第1次答疑公告已将上述要求进行了调整,详见第1次答疑公告。
问4:
以上图片为招标文件截图,图片中的圈出内容,目前绝大多数公司都不符合这一条资格要求,该条款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限制性,不符合公开公平竞标的原则,可否取消该条款?
答: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要求是按照此通知设置的,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原则。本项目第1次答疑公告已将上述要求进行了调整,详见第1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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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