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旧外科楼9层及以上(不含11层)病区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医院旧外科楼9层及以上(不含11层)病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5-2525),于2025年6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 修改 | 45.2按区间抽取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 45.2按区间抽取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16分)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16分)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
招标文件附件 | 修改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文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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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附件 | 修改 | 附表四附件 《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详见原文 | 附表四附件 《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具体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医院
日期:2025年6月19日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14分) | ||
1 |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 | 14分 | 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附件《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得 4 分,不满足附件《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要求的,本项得0 分。 2、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工作经历在 10 年(不含 10 年)以上的加 0.5分;(本项最高加 1.5分) 3、质量负责人: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工作经历在 10 年(不含 10 年)以上的加 0.5分;(本项最高加 1.5分) 4、安全负责人:取得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工作经历在 10 年(不含 10 年)以上的加 0.5分。(本项最高加 1.5分) 5、造价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工作经历在 10 年(不含 10 年)以上的加 0.5 分。(本项最高加 1.5 分) 6、其他专业工程师:拟投入的装修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给排水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电气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暖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以上五个专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少一人扣0.2分,扣至0分为止。(本项最高加 1 分) 7、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均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3 分,若缺 1人,扣 0.5 分。(本项最高加 3 分) |
二 | 企业资信(6分) | ||
1 | 企业业绩 | 1.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2 | 工程奖项 | 2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1)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5分; (2)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3 | 工程研发能力 | 1.5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奖项的: (1)获得省级或以上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为0.3分;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
4 | 第三方评价 | 1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缺少任一项的扣0.35分,扣至0分为止。 |
合 计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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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
①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5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工作经历的年限以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③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2、企业业绩:(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
(2)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交以下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盖电子章。如施工合同不能体现总承包身份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4)完成时间以业绩竣工验收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5)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奖项:(1)工程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幕墙获奖);
②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
③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④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工程奖项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获奖证书上传件为依据。项目类型须为“施工总承包项目”。
(3)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关键页(不含补充合同)扫描件。
(4)奖项须体现总承包身份,如不能体现总承包身份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1)技术创新QC成果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①国家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国家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②省或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③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技术创新QC成果,其他非房建类成果(如:路桥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冶金工程、市政工程等)不参与计分。
④技术创新QC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上的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等须体现房建工程相关的内容,如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等不能体现有房建工程相关的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房建工程项目技术创新QC成果。
⑤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该获奖不得分。
(2)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获奖证书上传件为依据。
(3)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第三方评价:投标人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证书电子版文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6、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7******委员会对上述内容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附件
《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最低人数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 须提供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cecamanage/)查询结果截图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注: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5年4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集团公司的人员。③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以执业证的注册类别为准。④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 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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