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关于G209象州武宣交界至武宣贵港交界(选段)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规划函〔202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G209象州武宣交界至武宣贵港交界(选段)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程,项目起点桩号K3383+800位于象州县石龙镇与武宣县金鸡乡交界(石龙大桥桥尾),终点桩号K3456+680位于武宣县通挽镇分岭村附近,路线全长为72.880公里。具体整治路段为K3383+800~K3413+340段、K3425+780~K3456+680段,整治里程长为53.927公里,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行车道宽度2x3.75米,主要施工内容为路肩硬化。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控制价上限为1396.7065万元,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主要工程量为:挖土方37490.15立方米,2.5%水泥改善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厚20厘米)140096平方米,2.5%水泥改善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厚25厘米)6775平方米,1.0厘米热沥青碎石封油层147206平方米,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厚4厘米)147206平方米,预制安装C20混凝土路缘石52.77 立方米,挖除利用原有路缘石 319.02立方米,港湾式停车带2处。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 注:(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完全一致。 3.3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2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沥青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5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沥青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公路养护工程,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2)施工业绩是指工程按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 (3)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信息要求与上述第2点一致。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5日 至2025年06月12日 (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图纸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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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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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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